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淳政发〔2026〕4号
2026-05-21

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淳政发〔202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

本通知施行后,《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淳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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