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 临政函〔2013〕23号
2013-01-26

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
临政函〔2013〕23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临人社发〔2013〕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将我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060元调整为12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8.6元调整为9.7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临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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