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杭西管办〔2018〕140号
2018-09-11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杭西管办〔2018〕140号

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
近期,由于我市个别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涉众型、灾害性、易关注、易炒作、易成为“热点”“焦点”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信息未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应对处置造成了工作被动,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市委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对涉众型的突发事件不能以是否有人员伤亡为标准,要有敏感性,掌握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专门就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不及时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办、市府办有关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浙委办发〔2015〕77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区(局、委)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事关工作大局,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对区(局、委)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情况,第一时间科学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稳妥有效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
二、明确职责。坚持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区(局、委)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协调小组,具体负责联动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局、委)党政办。成员单位由区(局、委)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组成。信息员由各部门指定人员及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兼任,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任务,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快速、畅通、准确、全面”。
组长:翁文杰
副组长:裘  统、杨  辉
成员:金达、倪志华、舒国梅、鲁国明、苗崎涛、李慧敏、陈林、金春源、李立成、唐宇力、陈军、胡文革、杨正、吴志农、杨军、张建荣、巩颖、贾业耀、徐飞、诸葛振福、冯刚、包静、金霄航、刘洁、孙雄、郑利群、任晓红、丁水龙、刘涛、余金良、胡新波、黄飞燕、杨小茹、胡红文、胡利红、唐俊杰、杜正贤、吴晓力、潘沧桑、韩建明、翁中华、朱学斌、王英翔、方国兴、吴晨、蔡晓彤、阮望舟、霍卫东、柯晓东、陈月星、王建凤、陆俊良、张东红、林岗、俞沉、郑钧、邓志平、钱树根、楼明、郑平、郑杭富、袁刚、王之达、王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办公室主任:倪志华(兼)
副主任:何倩蓉、谯晓
紧急信息联络员:金枭国
三、完善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拓宽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来源渠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互为补充,在本部门、单位内部之间、在部门、单位相互之间、在区(局、委)上下沟通之间都要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力、职责明确、报送准确的报送机制,确保本区域、本系统范围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能够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及时关注媒体新闻和网络舆情,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范围内突发敏感事件的监督、分析、预警,掌握工作主动。各部门、单位在按规定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形式报区(局、委)党政办。
四、把握时效。要进一步规范工作预案,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核程序,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时效。根据省、市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和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本区域、本系统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敏感事件:在事发1小时内、力争30分钟内,向区(局、委)党政办电话报告初步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保证规范。各部门、单位要定期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同志开展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报送时效、内容、程序、方法等,确保上报的信息核实清楚、来源可靠,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简明扼要,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影响以及先期采取的工作措施等表述清楚,对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及时进行续报。
六、严守纪律。严守保密纪律,涉密信息必须通过涉密渠道报送,严禁将紧急敏感信息转发至报送、接收范围以外的其他无关人员,或者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向外界转发、传播,对于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紧急敏感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责。
备注:请于9月17日下班前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制度,并填写上报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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