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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杭根欠薪〔2023〕1号
2023-01-10

关于印发《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杭根欠薪〔2023〕1号


市根治欠薪工作各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现将《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1月10日



杭州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为依法规范和稳妥处置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件等级

突然发生5人及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数量、影响危害程度等情况,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A级:现场参与人数在50人及以上,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区域性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游行以及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须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

或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1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10位,或24小时内,相关话题反复进入网络热搜榜的。

(二)B级:20人及以上50人以下,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2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多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游行以及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24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30位的。

(三)C级:5人及以上20人以下,到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涉及敏感或负面相关话题,24小时内,进入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百度、抖音等网络热搜榜前50位的。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一)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市林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市根治欠薪工作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由市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区、县(市)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和职责。各区、县(市)要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力社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政法、公安、信访、建设、财政、网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A级突发事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指挥,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要到现场处置;B级突发事件,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指挥处置,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到现场处置;C级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要到现场处置。

区、县(市)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政法委: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

维稳责任,协调政法部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信访局:负责对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上访事件受理、协调和督办工作。

网信办:负责做好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网上舆情监测、通报,配合涉事主体单位做好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加强对辖区网络媒体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采取非法手段、极端方式讨薪,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

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司法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及时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及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

财政局:负责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报告重大事件处置进展。

建设、交通、林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工程建设领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加大力度处置以讨要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纠纷事件,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取证和化解工作。

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重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涉及的用人单位经营主体信息的查询,处理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工会:负责反映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教育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他有关责任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需要,接到应急处置相关要求指令后,应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在本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协调下,按职责分工、按处置要求,分工负责、协同合作,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三、处置程序

1.信息报送:发生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后,有关单位必须在得知事件后 30分钟内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为:

事件概况(包括事件发生的位置、单位名称、发生时间、涉及人数等)、影响程度和事件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处置的建议意见、下一步对策举措等。

2.启动预案: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事件情况报告后15分钟内,应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符合启动预案条件的,由组长或组长授权副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 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应根据事件情况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人员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请求省、市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终止预案: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在30分内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并及时对事件进行评估,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布置后续工作,并将相关处置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处置措施

(一)常规性现场处置措施

1.坚持就地安置、就地化解。劳动者未离开场所的,要引导至相对封闭的场所如会议室、休息室等。事发地附近有相对封闭场所的,可暂时借用。同时要求推选代表配合调查处置,防止劳动者聚集在处置现场过久,心态失衡或者意见不统一导致事态扩大、恶化。

2. 耐心说服教育。稳定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情绪,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劳动者临时的住宿、吃饭、保暖、防暑等现实保障问题,重点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

3.及时与劳资双方谈话,查明事件起因、涉及人员、事态发展程度等有关情况。一方参与人数较多的,应适时视情要求推选代表参加谈话。

4. 在查清事件起因和性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征求双方意见,必要时可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责义务,及时化解纠纷,平息事态。

(二)特殊情况处置措施

1.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员工工资尚未发放的,应当做好对固定资产、生产资料等财产的先行登记,并组织人员做好监督保卫工作,防止财产流失,并尽快协调公安机关查找逃匿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

2. 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不明且事态比较严重,符合动用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条件的,可依法依规申请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

3.对现场群众的一般过激行为,由现场处置人员及时制止和说服;对堵塞交通、占据重要目标等行为,应及时请公安机关进行及时处理;对准备到各级政府机构所在地聚集、静坐、上访、请愿的,应做好劝导、疏散、稳控工作。

4. 对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出现的社会闲杂人员,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煽动闹事、抢夺或者损坏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请公安机关依法迅速果断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入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和“杭州无欠薪”行动的具体举措。市领导小组要加强日常性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区、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负责、属地处置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亲自抓、所在区域主责抓、人社部门牵头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区、县(市)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的各项任务、责任逐项实化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确保每一件劳动保障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快速联动、有效处置、及时化解。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区、县(市)要严格落实劳动保障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制度,对劳动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和重大欠薪隐患,要按要求、按时限上报市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市领导小级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督查,对落实处置责任不力,迟报、瞒报、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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