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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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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按照本协议以及相关操作指引,为浙江省(不包含宁波市)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免费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络的电子税务局相关服务。本网站提供操作手册供用户使用时参照,如果平台功能变化,操作手册会及时更新。如因用户个人原因未按照本网站提供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或操作不当等,所导致用户出现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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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签订本确认书前,请您知悉以下内容:电子送达税务文书的范围为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书,暂不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签署本确认书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税务文书。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电子税务局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电子版式税务文书与纸质税务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十一、本网站上生成的、一切加载有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的PDF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若用户仍需要纸质或其他模式的文书,请至税务机关办事窗口另行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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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电子税务局局端有权随时中断或中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下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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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用户使用本网站而就行政行为产生的争议,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不受前款规定约束。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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