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外籍船舶临时进出海南省部分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20〕1号
2020-01-17

交通运输部关于外籍船舶临时进出海南省部分非开放水域期限的批复
交海批〔2020〕1号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商请批准外籍船舶2020年度临时进入我省非开放水域装运鱼苗出口的请示》(琼商〔2019〕18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外籍船舶临时进出海南省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和陵水县新村港,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你厅应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万宁市大洲岛、文昌市龙楼和陵水县新村港的外籍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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