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节选)
2012-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2年2月22日
(节选)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长1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25]为6194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增长13.5%。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0.4%,城镇为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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