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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征兵办关于调整2019年杭州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杭退役军人局发〔2019〕82号
2019-10-30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征兵办
关于调整2019年杭州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的通知

杭退役军人局发〔2019〕82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征兵办公室,杭州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规定,决定调整2019年度杭州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杭州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标准调整为30858元。
二、市区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和立功授奖一次性奖励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在原渠道列支。
三、富阳区、临安区按照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方案要求,做好标准调整工作。
各区接到文件后要抓紧落实,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将优待金发放到位。

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征兵办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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