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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拒绝入职,怎么办?
2019-11-16
问: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拒绝入职,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综上,劳动者可以主张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失业及再就业期间的收入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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