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告
2014-12-12

关于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告

为改善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保护世界遗产,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之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西湖风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4〕24号),决定自2015年1月1日0时起,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动车环保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高排放机动车辆的环保行动措施
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遇调休以国务院规定为准,下同)的8时30分至17时,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汽油)的机动车在环湖道路:北山街(保俶路至杨公堤段)、杨公堤(北山街至南山路段)、南山路(杨公堤至万松岭段)上通行。
二、关于小型机动车的环保行动措施
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的8时30分至17时,凡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含个性化牌照、临时号牌)需在西湖风景名胜区限行区域(道路)内通行的,其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必须与公历日单双号相一致。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允许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允许在偶数日通行。
限行区域(道路)为:北山街—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玉皇山路—玉皇山隧道—南复路—虎玉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梅灵南路—梅灵隧道—梅灵北路—天竺路—灵隐支路—灵溪隧道(北至马家坞路口)—灵溪南路—灵隐路—玉古路—玉泉路—灵隐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其中,北山街(保俶路—环城西路段)、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解放路—万松岭路段)、南复路、虎玉路(凤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至虎玉路)、之江路、梅灵南路(小牙坞—之江路段)不属此限。
请广大公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西湖风景名胜区。
特此通告。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杭州市环保局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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