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浙安委〔2019〕13号
2019-06-10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温岭“5·12”农用车侧翻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浙安委〔2019〕13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2019年5月12日12时57分许,温岭市松门镇村民林某驾驶违规改装后的浙10·37622号农用车(变型拖拉机),非法搭载22名村民,经由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砂石山道下山。车辆行驶至甘岙山马蹄岩路段时,因失控驶出右侧路基,并坠入落差约4米的坡地后侧翻,共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该起事故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惨重,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我省农村地区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长短结合,加强农用车管理、农村道路管理和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地区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持续深入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与同级公安部门的长效协作机制建设,紧盯“三个不得”要求,即不得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不得驾驶无牌无照农用车和不得驾驶未经年检合格农用车,持续深入推进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要坚决把住农用车年度检验关,对改装农用车骗取年检、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密抽查频次,拓宽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对通过年检后还原改装的农用车,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三是要全面排查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单位,对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农业机械的,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四是要严格落实老旧农用车报废退出制度,因地制宜出台补助奖励政策,加快对存量农用车的清零淘汰进程,温岭市要在2020年6月底前、台州市在2021年6月底前、全省在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淘汰清零工作。
二、多措并举整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快推进实施《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面好转。一是要强化农用车路面执法,严厉查处农用车假牌、套牌、拼装、改装、超速、超载、非法载人、病车上路等违法行为;二是要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实现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80%覆盖,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三是要大力深化警保合作,深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严把出村口、进山口,劝导制止面包车、农用车超员超载、违法载人;四是要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交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有人管、会管理、管得好。
三、切实加强民间信仰活动的安全风险管控
全省各级民宗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浙江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编号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一是要在2019年8月底前对辖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数量分布、影响范围、管理组织以及民间信仰活动类型、规模、方式等情况,汇总建档,实行信息化管理;二是要加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未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纳入“四治”范围的,必须在2020年底前坚决拆除或改用;三是要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对场所基础设施、周边环境、活动情况等全面系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依据安全状况和风险程度划分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严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四是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申请活动许可;五是要加强对经常性的群体性民间信仰活动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检查。
四、严格落实属地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地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要在2019年8月底前对非道路范畴的各类通行路段进行全面排摸,重点排查平时通行流量较小,但特殊时段人流和车流大幅增多的通往寺庙、公墓等未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范畴的山道、便道等,要掌握底数,建立档案,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会同相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二是要广泛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尤其要加强农村地区“拒绝乘坐农用车、电动车、超员车”的宣传,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安全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严禁走过场。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并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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