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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装卸工跟骨骨折工伤被鉴定为九级

快递公司装卸工跟骨骨折工伤被鉴定为九级

【案情】
2015年3月,韩某进入杭州某快递公司从事快递装卸工作,每月工资31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快递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团体意外商业保险。2015年4月19日晚上十点多钟,韩某在萧山区中转站装卸快递时受到意外事故伤害,次日回到杭州市区的医院治疗,韩某住院期间行右跟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2016年5月,韩某在老家住院治疗,行骨折内固定取出术。

【权利】
2015年8月,韩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确认韩某与快递公司在2015年4月19日受伤时存在劳动关系。2015年11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韩某的请求。双方收到仲裁裁决书没有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
2016年1月,韩某向杭州市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6年3月,杭州市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
2016年6月,韩某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16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180-2014)—— 5.9.2  24):韩某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被鉴定为九级。

【风险】
快递公司的团体意外商业保险不能免除韩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就本案来看,快递公司至少需要支付韩某工伤保险待遇七八万元。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约占50%左右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只是九级工伤,如果碰到工亡,按现在的标准,企业至少承担64.97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万元、丧葬补助金2.58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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