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9〕5号
2019-01-30

关于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9〕5号

现发布《职业性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等5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GBZ 20—2002、GBZ 41—2002、GBZ 57—2008、GBZ 77—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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