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安委〔2018〕25号
2018-11-19

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安委〔2018〕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总体目标,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实现系列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四个确保”目标,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地、各部门认真宣贯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办公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实施办法》,2018年11月底前,全市所有区、县(市)出台本地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消安委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充实人员力量,健全工作制度。2018年底前,教育、民政、民宗、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完成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推动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和检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高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二)深化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整治举措。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各地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客运机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和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人员密集场所推进“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民政、消防部门督促养老院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商务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
2.突出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全市确定60个火灾形势严峻的重点镇街,务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加强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各镇街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结合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
3.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区、县(市)政府要及时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手段。对前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的1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地要组织一次整改情况的上门跟踪,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到位。对久拖不改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协调媒体分批次公布曝光,强力推动。2018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第十六批省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整改销案,并摸排确定新一批拟挂牌对象。
4.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完成2018年度3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通过保障消防车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升智能消防技防措施、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强社区微型消防力量、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式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在特殊人群住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2018年底前,各地50%的老旧小区按照指导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5.推进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8年11月上旬,各地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结合近期召开的全市居住小区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现场会工作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广各地学习借鉴。年底前,推进各地完成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和占用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2018年12月底前,根据杭州厂房(仓库)火灾防控的现实需要,开展全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集中清查行动,力争全市不发生有影响力的厂房(仓库)火灾。12月底前,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2019年春节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根据我市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报告,结合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工作,重点推进电动自行车、电气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市)按照什么火灾隐患突出就解决什么火灾隐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及防控重点,组织开展至少一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周密部署全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十进”工作,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组织消防员、消防志愿者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宣传为辅的公益“敲门”行动。各消防科普馆、教育馆发挥好预约平台作用,全面接受群众参观体验预约,每周至少1次组织参观体验。常态化抓好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协调各类新闻传播媒体开展“联动”宣传。冬防期间各区、县(市)要举办1至2次综合性消防宣传互动培训体验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重点强化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积极利用固有阵地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2018年11月底前,各地组织一次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按照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要求,2018年底前,重点抓好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等7类人员的分级培训。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8年底前,各地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市政、供水等部门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各地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五)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首届联合国地理信息大会等重要会议,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特别是针对在我市举办的第十四届世界游泳锦标赛,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期间,各地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各地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旅游景区、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三、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年11月底前,各区、县(市)政府召开一次常务会或办公会,专题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地消防部门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各区、县(市)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有关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各地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年11月底前、2019年元旦和春节前后,各地分两次组织省、市级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当地政府挂牌督办。2018年1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隐患整改工作。12月上旬,没有立即采取强有力整改措施的有关地方和隐患单位,纳入2019年度上级政府对当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和区域的挂牌对象,并视情提请纳入市委、市政府有关挂牌督办事项。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强化督导考评。各地冬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交叉检查内容,各地要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异地互查,逐一核查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情况。异地互查情况纳入“全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战果通报,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通报。冬防工作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20日前)。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地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地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严格督导问责。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发动情况于11月20日前报市消防支队(联系人:孙昊;联系电话:87713102),12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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