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杭政函〔2018〕62号
2018-07-10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
杭政函〔2018〕6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杭规〔2018〕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区范围,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富阳、临安等10区,总面积8003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至2025年。
(三)指导思想:坚持整体规划与彰显特色并重,品质提升与总量控制并重,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并重,以“品质优异、总量控制、规范有序、文化彰显”为导向,构建杭州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的现代治理体系。
(四)载体控制分类:分为3大类(严控类、适控类、开放类)5小类(严控I类、严控Ⅱ类、适控I类、适控Ⅱ类、开放类)。
(五)重点区域分类:原则同意《规划》对户外广告重点区域的划分及控制要求。《规划》重点区域分为户外广告重点地区和户外广告重点界面2大类。其中,户外广告重点地区分为3中类(市级CBD控制区,混合型控制区,专业型控制区)8小类(市级CBD控制区;混合型控制区细分为传统商业商务混合区、新型商业商务混合区;专业型控制区细分为商业区、商务区、专业市场区、交通枢纽区、历史文化风貌控制区);户外广告重点界面分为5中类(沿江界面、沿河界面、沿山界面、沿湖及沿湿地界面、交通线性工程界面)。
(六)类型控制分类:原则同意《规划》对电子屏广告、橱窗广告、灯箱广告、走字屏广告等不同类型广告的控制要求。
(七)要素控制分类: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大类,其中强制性要素包括位置、形式、规格、密度、内容;引导性要素包括色彩、材料、照明、字体。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四、《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原有同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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