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国省道隧道衬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交〔2018〕144号
2018-07-30

关于开展全省国省道隧道衬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浙交〔2018〕14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近日,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二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麻岙岭隧道(宁波方向)衬砌部分裂缝发展迅速,导致衬砌错台,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立即采取封闭交通并进行应急处治。保障公路隧道安全畅通事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务必要真重视,严管理,保安全、保畅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国省道隧道衬砌专项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公路隧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
我省公路隧道具有数量多、里程长、运营时间越来越长的特点。目前,全省国省道共有隧道1051座88万延米,其中高速公路623座60万延米、普通国省道428座28万延米。特长、长隧道占总里程的67%,运营十年以上隧道占总数52%。由于隧道建设时间早、自然灾害、环境变化、养护不到位等原因,出现隧道衬砌裂缝发展速度快、渗漏水严重等情况,严重威胁公路运行安全。因此,各单位务必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坚持红线、底线意识,严肃认真全面开展此次隧道衬砌专项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国省道隧道衬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隧道衬砌专项再排查再整治纳入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浙交〔2018〕76号)的工作重点内容,排查范围涵盖已开通运行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隧道。排查工作应结合已有检查结论,重点关注存在受力裂缝且裂缝宽度大于3mm、渗漏水较明显的隧道。对于此类隧道,应加强观测,日常巡查频率加密为1次/天,经常检查频率加密为1次/月,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可安装隧道裂缝监测系统,加强观测。
对于隧道裂缝发展较快、渗漏水严重的隧道,应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通过雷达探明衬砌厚度、衬砌脱空情况。在此基础上,委托专业单位开展设计,有序有计划地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一处、成功一处。整治工作务必今年年底前完成。在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做好交通管制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隧道养护管理规范化
各隧道管养单位要落实隧道养护工程师制度,严格按照《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对隧道进行管养,根据年平均日交通量划分隧道养护等级,严格按照养护等级开展日常巡查、清洁、经常检查工作。定期检查周期不超过3年/次,当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结构分项技术状况值为3或4时,应立即开展一次定期检查。当定期检查中出现状况值为3或4的项目,且其产生原因及详细情况不明时,应做专项检查。具体检查频率按隧道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以安全运行为标准。
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应由桥隧养护工程师队伍实施,确保深度满足规范要求,并做好记录。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应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四、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各市交通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隧道管养单位不折不扣开展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巡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成效显。8月底前上报国省道隧道排查表(附件),12月底前正式行文上报隧道整治情况。整治进展情况将不定期通报。
高速公路相关事项联系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办刘俊珂,联系电话0571-878917345;普通国省道相关事项联系省公路管理局养护处吴明,联系电话:0571-8780635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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