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8〕57号
2018-07-2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8〕5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7月27日晚7时40分许,因受雷电、强降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影响,桐庐县合村乡合村村一座廊桥桥顶突然发生倒塌,造成桥上乘凉群众8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和省委常委、秘书长陈金彪,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迅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从该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当前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防范因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对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近期我省受副热带高压影响,午后到傍晚多分散性雷阵雨,局部可伴有短时暴雨、7-9级雷雨大风和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预报,加密监测频次,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手机短信和农村应急广播等渠道广告知,提醒社会公众早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及时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排查隐患,有效防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雷电、暴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易发区和易产生次生灾害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抓紧全面排查城乡特别是农村公共纳凉设施的安全情况,严格落实山塘水库、易涝区域、防雷重点部位和设施、危旧房屋和临时建筑、室外宣传棚架、施工围板、行道树以及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农(林、渔)业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对农村农业生产生活的影响,及时指导生产经营者和农村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力度,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的人员,坚决防止因发生次生灾害导致伤人亡人事故;要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排查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警示标识,防止发生游客意外事故。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安全措施,一旦发生灾害性天气,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严肃纪律规矩,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发生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持续高温、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发生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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