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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拱人社〔2018〕55号
2018-05-28

关于申报2018年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拱人社〔2018〕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传授技艺、技改革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申报2018年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含义及认定范围
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申请延续。工作室领衔人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或离开申报单位的,不再保留大师工作室称号。
二、申请条件
拱墅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
1、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申办的工作室拥有不少于4人(不含领衔人)的技能人才团队。
2、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工匠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3、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省、市、区重点工程计划,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的。
三、职责任务
1、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2、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提高的交流平台。
3、建立名师带徒制度。以工匠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4、引领技能研发方向。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把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发展的前进阵地。
四、申报材料
1、拱墅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大师工作室”)、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4、已三年届满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需填写续期登记表(附件2)。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于6月15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李迎春,联系电话:88259668,邮箱:44102838@qq.com。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五、奖励措施
(一)对认定为区级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2万元。
(二)对认定的区级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加省高技能人才国(境)外培训及浙江省首席技师、杭州市首席技师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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