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安委办〔2018〕32号
2018-05-31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杭安委办〔2018〕32号

各区、县(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随着气温升高,风雨雷电天气增加,江河湖库水位升高,极易发生洪水、内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5月30日14时23分许,温州市永嘉县岩头镇上烘头村发生一起木质廊亭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根据市领导指示,为了吸取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研判,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要加强督查检查推动,把措施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确保“工作部署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汛期和高温时节是旅游、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地铁和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防汛和高温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要严防强降雨、冰雹、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旅游领域要吸取永嘉廊亭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要严查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特别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排查整治,严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事故。要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非法载客,以及工程车等重点车(船)违规冒险行车(船)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地铁施工企业要加强沉降监测,防止洪水倒灌进入作业面,落实好有限密闭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督查督办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四个一”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暗访查找问题,督查推进工作,压力倒逼落实”为工作机制,聚焦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通过隐患摸排、研判交办、限期整改、通报点评等形式,严查、严管、严治重点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通过统一隐患来源渠道、统一隐患分析研判、统一隐患验收方式、统一隐患通报点评,将暗访督查、问题整改、事故防控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各地要通过巡查督查、责任倒查,强化落实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迅速跟进,严查严治,坚决消除隐患。市安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应急联动和防范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要强化旅游、气象、林水、国土资源、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消防等部门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企业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同时,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类大众传媒和政务自媒体,集中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提升人民群众应急避灾避险能力,防范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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