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4〕5号
2014-03-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起火灾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3年12月份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四起重大及典型较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引发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国务院安委会立即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四起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2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市场商铺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所致。
2013年12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17号的建业大厦发生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066.23万元,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建业大厦首层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所致。
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建唐镇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343栋,烧损(含拆除)房屋直接损失8983.93万元,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古城如意客栈经营者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引燃可燃物所致。
2014年1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2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东侧违法搭建的附属临时厂棚内电线短路,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所致。
上述事故主要暴露出当地及事故单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安全检查,工程设计施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擅自改变建筑结构,违法搭建附属临时建筑。二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配电线路,在生产经营场所生活住宿,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装修装饰,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三是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不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四是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对开展消防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落实不力。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强化消防安全基础
各地区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下大力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要不断加强消防法规、规章和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大政府消防安全投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要继续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防火墙”建设,不断强化消防安全基础,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
二、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区要不断完善和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加强源头防范,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备案和验收及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检查和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易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贸市场、在建工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以及企业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储易燃可燃物品、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不完好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逃生自救等防火灭火知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严肃查处事故,以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区要认真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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